孫壽銘
圖書文獻類 - 藝術圖像
碑碣拓本
1876~1876
寬:53 x 高:104 (cm)
原碑尺寸(寬):53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04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970011130
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(光緒2年)嚴禁惡習碑記;係臺灣府知府孫壽銘重申前福建巡撫王凱泰、前臺灣府知府周懋琦之禁令,勒石示禁,開列五條規定以期革除兵丁抽費、牛墟勒索、胥吏藉屍吵擾嚇詐、奸民於各市設斗設糧以私抽規費、乞丐份外多求吵擾等惡習。
游民、流丐、羅漢腳雖稱謂有別,但本質卻是互通的,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,隨處游走流竄,經常是「結黨成群,日為流丐,夜行鼠窃 」。所以游民、流丐、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,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